经兵团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认为第二师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普惠轧花厂等2家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只能收购地方棉花的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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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何 梁 电话:400-101-7153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丁 力 电话:0991-2890152 0173 3840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杜卫东 电话:0991-3191709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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