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洪涝灾害造成博乐市、温泉县、新源县、霍尔果斯市、尼勒克县、霍城县、巩留县、伊宁县、昭苏县、特克斯、察布查尔县、塔什库尔干县、福海县、青河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乌苏市等17个县市不同程度受灾,目前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0217人,倒塌房屋642户152 0173 3840间,严重损坏房屋1947户4739间,一般损坏房屋3414户7595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2262公顷,死亡大小牲畜1355头(只),直接经济损失达69548万元。
灾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领导要求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时间了解上报灾情,并紧急启动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伊犁、阿勒泰看望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和抗灾救灾工作。
当 地党委、政府迅速安排部署抗灾自救工作,地州和县市领导带领民政、农业、水利、畜牧等相关部门人员**时间赶赴受灾乡镇,重点对受灾人员、房屋、牲畜、棚 圏、公共设施等情况进行核查,认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并通过投亲靠友、邻里帮助的方式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青河县安排大型机械8台、组织520余名抢险官兵突击队加紧加固坝体。乌苏市组织200余人应急队伍、出去机械20余台次全力开展抗洪救灾工作。
据悉,目前各级已下拨200.2万元救灾资金,调拨606顶救灾帐篷,发放314套棉衣被,发放大米、面粉、清油、饮用水等价值约681.7万元的食品,安置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