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兵团实施方案在思路、原则、内容方面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指导思想中加入了“为下一步完善改革试点政策,改进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积累经验”,可见这三项内容是目标价格改革将继续努力的方向。
今年兵团实施方案与去年*大的不同和亮点,体现在由于全疆补贴的90%实现按产量发放,兵团补贴的发放时间与次数实现和地方统一一致,分为两次发放,一次是在收获期提前发放一部分预拨补贴,剩余补贴则在产量和市场价格数据统计完成之后发放,不再像去年根据产量*后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
此外,几个时点也提醒特别关注:
采价期:9-11月,此期间有关部门统计来自地方和兵团每日汇总上报的市场价格,形成发放补贴重要依据的“新疆棉平均市场价格”。
交售量统计时间:11月20日前,团场棉花加工企业将种植者实际交售
面积和产量的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缩短,7月份的面积公示时间和11月份的产量公示时间均由原来的7天缩减为5天。
另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需提醒:
1、特种棉补贴为陆地棉标准的1.3倍。
2、不予补贴的范围中,除了和去年一样,没有经过公示、没有籽棉交售票据以及兵团以外流入的棉花不予补贴,还新增了兵团流出的棉花不予补贴。
3、退出机制中,加工企业籽棉收购总量折皮棉后大于或小于公检量的幅度从原来的“5%以上”改为“4%以上”,缩小了可接受的范围。
4、退出机制中,新增了“皮棉未按规定送到指定的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自用棉除外),未进行仪器化公证检验的”一类企业将取消加工资格;
5、此外,预测产量与籽棉交售量的允许差距从5%缩小到4%,以利于预测产量更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