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新胜介绍,棉花公检量已成为核准新疆棉花产量、对棉农补贴的主要数据。按照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除纺织厂 自用棉外,所有棉花必须进入监管仓库实施取样、重量检验和后续的仪器化公正检验。因此,全区各级质监部门和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主动作为,做好棉花公检和质 量检验,保障新疆棉花质量持续稳定,全力推进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自治区质监局要求,要通过点、线、面结合,做好执法打假,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和质量责任追溯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棉花质量违法行为,确保当前形势下全区棉花质量的基本稳定,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恶性质量违法案件;严把出疆棉花质量监督,杜绝棉加工企业未进监管仓库进行公证检验直接运输出疆;进一步推进棉花加工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工作,积*探索质量诚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从严查处。在棉花公检方面,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组成专门技术力量,及时有效帮助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及时为企业提供仪器化公检证书,保证企业正常销售。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我区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基本实现了包包检,质量监管效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3年,新疆棉花公检量达472万吨,占全国公检总量的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