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枕头和被子两类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有11种产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絮用纤维制品(枕头/被子)。根据填充物的不同,分为
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52 0173 3840-2010、《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01053-2007等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以絮用纤维为填充物的枕头和被子2类产品的面料、填充物进行了检验,包括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羽绒含绒量、鸭毛(绒)含量、羽绒微生物、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1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填充物短纤维含量百分比项目。未发现絮用纤维制品中填充物使用禁用
针对本次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