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该 市价格监测中心把10个棉花大型收购点定为监测点,实行定点价格监测。固定15名价格监测员对棉花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一日一报,规定价格监测调查员每日10 点前完成采集工作,当采集的价格变动幅度过大时,监测调查员应询问监测点价格变动原因,并在台账中注明采集后的价格情况,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统计,并 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市政府,为政府了解、掌握市场物价*新动态当好参谋。
此外,该市纪委组织物价、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大对棉花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作价原则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