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发布《福建省“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将我省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和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0日的取缔情况予以公开。全省共有426家“十小企业”被取缔,其中石狮10个“小印染”加工项目全部彻底拆除。
去年6月以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全市碎布或漂布(小印染)非法加工点展开全面整治,联合辖区镇政府、公安、国土、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了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据悉,这些碎布或漂布(小印染)非法加工点,主要位于永宁后杆柄、院东、下宅、郭宅等村落,隐藏在偏僻山林、废弃石窟,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违章搭盖,废布漂白使用硫酸、次氯酸钠等药剂,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项目的生产设备及临时搭盖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死灰复燃,坚决再次进行取缔。
同时,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镇(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环保工作网格,全面排查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组织市直部门联合关闭取缔,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取缔新增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严控回潮反弹。对发现的废布漂白非法加工点,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取缔,对负责人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并追究出租者的违法责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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