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4月份以来棉价出现跳跃式回升,当前社会上对未来我国棉花政策走向十分关注而敏感。预测今年农民交售新棉获得的价格将明显高于去年,国家对棉农直补总额将有望减少,国家财政直补预算总额将可能首次出现结余,使深化目标价格改革面临重要机遇。建议要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深化改革、完善目标价格制度,推广目标价格制度。
1.提高对目标价格制度的认识,加强科学宣传引导。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是一种新型制度。这种制度的设计原理与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要规范和完善对目标价格制度的文字表述和政策解读,它不是一种价格支持制度,而是一种市场损失补助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的目标价格不是支持价格,而是国家对市场损失进行界定和开始提供补助的一个合约标准,与过去的棉花临时收储制度中所设立的价格在价格性质、价格内容、价格形式和价格功能上差异悬殊,不能进行简单片面的比较。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限额是决定目标价格水平和具体补贴数量的*重要变量。
2.进一步完善目标价格制度,在全国推广目标价格制度。探索对个人和单位补贴设置*高限额,加大经营规模较大的生产者的市场责任、从整体上提高国家财政资金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探索建立补贴申报者缴费机制,从成本内生化入手发现、规范和管控成本,探索引入专业化机制降低制度操作成本。
探索实行法案式政策。在放开棉花购销交易市场和建立目标价格制度基础上,要进一步探索保留和改造临时收储制度,通过改变临时收储价的定价机制,改变临时收储时间和临时收储产品周转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农产品市场开放制度、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与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三位一体”的新型管理制度,从制度顶层设计上做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
3.深入推进财政行政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全国农业大数据系统。要将目标价格制度作为长期运作的制度,重点解决实行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的年度补贴需求和实际筹资需求客观上很难完全对等的问题。基本思路有两个:
一是在制度中既设立年度(生产)目标价格,也设立年度补贴(支出)总量预算限额,建立个人补贴支出与国家财政实际筹资之间的均衡。
二是将年度预算筹资与年度预算补贴支出分开,设立周期性补贴总量管理及相关的年度分配调节办法,年度预算筹资保持基本均衡,但年度预算补贴支出之间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根据产品市场变化特点引入一个较长时间比如5—6年作为周期,保持每个周期之间补贴支出大体相当。推进财政管理制度配套改革,以目标价格制度为基础,整合农业补贴资金资源。推进行政管理体系配套改革。推广新疆建立棉花收购票证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全国农业大数据系统。利用今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机,对新疆及全国棉花面积和产量数据进行合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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