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位于滨海印染集聚区的东方时代印染有限公司经营者张志刚悬了七八个月的心总算放下了:因为其公司安装的废气静电装置被卷入一场专利官司,让张志刚对这套装置能否正常运作充满了担心。但几天前,张志刚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该专利无效。
“东方时代”去年新厂投运的3台废气装置,是由绍兴鑫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安装的。然而去年7月,台湾一环保公司委托江苏某公司向法院起诉,东方时代印染公司及绍兴鑫科环保设备公司侵犯其拥有的“垂直管式油烟静电集尘装置”专利,并索赔200万元侵权费。
据了解,柯桥区152 0173 3840多台定型机废气二级静电装置中,台湾这家环保公司及鑫科环保提供的两款废气装置占了六成,所以,这两家企业的专利“纠纷”牵动了柯桥区印染企业的“神经”。
据了解,在此之前,台湾这家环保公司以该专利被侵权为由在杭州、上海等地于去年连续提起多起专利侵权诉讼。由于涉案产品为大型工业设备,价格较高,故大多数被告迫于回款压力,在收到诉状后选择调解结案。
“但这过程中,台湾这家环保公司存有恶意垄断的行为。”因此,鑫科环保会同另一家环保公司委托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该侵权案中涉及专利为无效。“因为事实上,这款专利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已在绍兴地区销售了多套产品,因此,存在先使用后被公开的事实,成为公开通用技术。”负责该案件的杨宇宙律师指出,该专利应该为无效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一裁决,有利于这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接下来,我们除了做好产品外,还要更好地提供服务,来争取客户的信任,让废气装置更好运转。”在收到台湾这家环保公司有关道歉后,鑫科环保总经理张友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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