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
2.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织本地企业抱团自建
二、加快引进行业龙头
1.对新进入我区投资的世界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
2.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区投建电子商务产业项目,对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在项目建成投用(运营)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助。
三、培育壮大发展规模
1.支持企业建设电商平台。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织本地企业抱团自建电商平台或对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予以一次性补贴,*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用电子商务改造提升传统专业市场,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2.鼓励企业扩大
3.扶持壮大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对上年度为20家及以上本地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的企业,实现每家年网络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单家本地企业实现年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并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
四、积*发展新兴模式
1.鼓励扶持跨境电商发展。对首次入驻国内外知名网站资源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营销推广服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服务费补助。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仓储,自建或租赁(租赁期一年及一年以上),仓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在台湾地区或“海丝”沿线重点国家设仓的,追加50%补助。
2.鼓励扶持农村电商发展。鼓励搭建农业电商平台,帮助农产品营销。在线销售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或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1%奖励;建立专为农产品代运营的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电商专业团队为区内农村地区提供电商运营、培训和技术服务,对区内创建“淘宝村”等国内知名农村
3.鼓励扶持O2O新模式发展。推动社区商业电商化发展,探索“电商+店商+点商”的新型社区服务
五、支持发展互联网金融
1.对新获得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牌照和获准开展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企业,给予*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2.支持我区第三方
六、协同发展电商物流
1.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建设自助投递终端,对设立自助投递终端20个及以上的、每个自助投递终端不少于50个
2.对专门为“农副产品进城”服务的
3.建立城市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电商、快递、物流与用户的信息资源共享,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七、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1.加快引进电商急需人才。加快引进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行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漳委人才〔2014〕7号)的相应待遇。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对评为市级电商人才培训基地、且一年举办不少于3场电商培训的(每场人数300人以上、累计参训单位200家以上),当年度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对评为市级物流快递人才培训基地、且一年举办不少于3场物流快递培训的(每场人数100人以上、累计参训单位50家以上),当年度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助。
八、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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