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详细询问和实地考察,太仓局工作人员了解到,两批货物为垫被,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1月出口至日本,货值总计月4.4万美元。由于客户设计上的缺陷,两批垫被出现了填充物移位、重叠等现象,影响了货物销售和使用。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决定将货物退运回原厂家做加固处理。目前,厂家已完成了部分退运货物的再加工,垫被中的固棉被重新铺放并加缝了固定圈,不久将按计划再次出口日本。
据介绍,该起退运是2014年以来太仓市发生的第33起退运案件。2014年,太仓出口的部分餐盒、电机、按摩器等遭遇退运,货值共计123.7万美元。在以往的案例中,遭退运货物大部分是非法定检验商品,产品质量问题仍是出口退运的主要原因。除此以外,部分商品也会由于保修期内退回维修、销售或产品更新换代、产品设计存在缺陷或客户指定原材料出现问题等原因遭遇退运。本次遭退运的垫被正是后一种情况。太仓局工作人员建议,广大出口企业应加强自律意识,自觉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机制。针对非质量问题的退运,企业要及时予以分析,主动借鉴其他跨国企业的经验做法,健全和完善行业标准,努力打破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同时,企业也应当对收货方信誉展开必要的评估,在遭遇不合理退运要求时,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