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就业、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加工贸易按照“负面清单”实行商品分类管理,定期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现行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有152 0173 3840个10位商品编码,限制类目录共500个10位商品编码。1999年以来,根据形势变化,已先后10余次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形成了分类商品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推动加工贸易健康稳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商务部近期正在就目录调整工作广泛征求有关地方、部门和行业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还要由专家深入评估、研究提出相关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