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黑名单管理的,是轻纺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大市场业主单位,涵盖整个传统市场交易区。所谓的黑名单管理,是指市场业主对存在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稳定、不良经营等行为的营业房使用权人、经纪人,将其列入营业房转让转租交易服务中心黑名单管理。
据相关市场公司介绍,轻纺城传统交易区内,存在和市场发展不相协调的不诚信行为,包括刻意组织人员滋事,营业房合同租期届满应退未退,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无证经营、欠骗税费等不良行为。针对这些不良行为,市场业主设立了一个“黑名单”,把行为人纳入“黑名单管理”范围,报轻纺城建管委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告知交易中心和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统一建档和集中管理,并免去其享受转让转租、融资抵押手续等市场相关优惠政策。
进入“黑名单”的行为人,也并非一“黑”定终身,不良行为整改后,经申请还是允许脱“黑”,而重犯者,市场业主则将依法解除其租赁合同并收回营业房。
轻纺城建管委相关负责人称,市场业主和营业房承租人是甲方乙方的关系,甲方有权要求租赁市场用房的承租人遵守自己作出的规范,并对不符合规范者,作出相应的限制。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市场和谐稳定发展,作为轻纺城市场管理部门,对此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