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证据的不断充实、产品研发的不断深入、以及消费者认知度的不断提升,益生菌/菌种产业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进入了迅速提升的新时代。食研君将简要汇总一下益生菌/菌种在我国使用的法规依据*新进展,为益生菌的合理应用提供基础参考。
温馨提示:
目前我国益生菌/菌种的使用大致可以分为可以用于食品、可以用于婴幼儿食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几类:
1、可用于食品的菌种
在2010年,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在此之后,新菌种按照新食品原料管理。
可以用于食品的菌种及相应公告总结如下:
2、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
2011年,卫生部组织对已批准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制定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后又新增了几株可以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株及公告如下:
*仅限用于1岁以上幼儿的食品。
3、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菌种
根据原食药局2005年发布的《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要求,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菌种有真菌和益生菌,具体如下: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名单
酿酒酵母、产朊假丝酵母、乳酸克鲁维酵母、卡氏酵母、蝙蝠蛾拟青霉、蝙蝠蛾被毛孢灵芝、紫芝、松杉灵芝、红曲霉、紫红曲霉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名单
两岐双岐杆菌、婴儿双岐杆菌、长双岐杆菌、短双岐杆菌、青春双岐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种、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嗜热链球菌、罗伊氏乳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