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消息,山西省今年将进一步扩大食品抽检计划。今年的抽检计划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3种抽检的定位更加清晰。
山西省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和食盐)、120个食品品种、219个食品细类,突出对地域特色明显、生产消费量大和既往监管及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类别。
此外,山西省将进一步扩大评价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批次,今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本级设定评价性抽检范围,从原来的两个市扩大至3个,全年计划开展评价性抽检2340批次。太原市900批次,运城市900批次,大同市54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针对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加工食品和蔬菜、畜禽肉、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有条件的市(区、县)可根据当地饮食特点,适当开展特色食品抽检,争取更加客观反映被评价食品品种的安全状况。同时,继续加大评价性抽检研究探索,争取为明年全面推开试点做好准备工作。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要同时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调查,切实防控不合格产品风险;对违法企业要执法必严,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对经营者免予处罚的,必须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152 0173 3840条的全部条件;同一生产经营企业多批次不合格或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同一年度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并受处罚的,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34条,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对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者要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