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务网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将于 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代替之前沿用多年的一系列细分饮料标准,仅限于饮料不包括饮用水。新标准与被替代的标准相比,对标准名称、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改。
一、名称修改
新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基础标准执行,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
二、理化指标的修改
1、污染物限量按照GB2762执行,保留了铅和锡的限量要求,取消了总砷的限量要求
2、因为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容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从而影响食品安全,所以新标准保留了原《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对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中上述三个指标总和的规定
3、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中关于氰化物和脲酶实验的要求。
4、新标准删除了水分、蛋白质、脂肪等品质指标。
三、微生物标准修改
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以及致病菌全部采用三级采样的方式,并根据产品特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区别规定限量,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由原来的MPN计数法改为平板计数法。
2、新标准还要求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并要求标示活菌型的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另外,含有活菌型乳酸菌、需冷藏储存和运输的饮料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长久以来,活菌数一直是被忽略的地方,从而导致乳酸菌饮料市场没有标准可依较为混乱。此次修改有助于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