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以来,全国多地先后在冷链冻品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特别是从青岛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活病毒,证实了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有可能导致人类感染病毒。进口冷冻食品的安全隐患引起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记者采访了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如何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监管?进口冷链食品为何频频中招?当前的冷链食品管理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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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增俊认为,一是要完善监管体系。“本身冷链在封闭低温环境下,通风不畅,湿度过大,容易导致霉菌大量繁殖。冷链物流一旦断链,致使微生物生长速度加快,病原菌分泌毒素的速度增加,更易引起冻品在运输途中变质腐烂,有很大的生物安全隐患,致使冷链成为外来病毒传播的温床。当前国外疫情还在蔓延,无症状感染者增加,冬季天气寒冷,新冠病毒在污染物体表面存活时间也相对延长。进口冷链食品应该特别引起重点关注。”他建议,针对冷冻产品尤其是进口食品,在进入市场前一定要严格检疫,把住源头关,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口岸防线,确保其安全才可进入国内市场。
二是人员全检备案。马增俊分析认为,需加强对冷链经营冷冻产品从业人员的管理。从出现的进口冷冻食品疫情来看,大多是在冷冻食品的外包装标本上检测出了新冠病毒,有关人员参与了冷冻食品的搬运工作从而感染。10月从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提示新冠病毒以冷链物品为载体具备远距离跨境输入的可能。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物品表面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感染,感染风险人群主要为冷链物品从业人员。这就要求从事冷链产品装卸、加工、销售等涉及冷冻产品的人员,包括港口、冷链运输和冷链产品从业人员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和信息备案,对冷链经营产业的工作环境,包括运输车辆、储存的冷库等,也要定期进行环境采样,检测污染情况,并做好详细备案。政府可依托行业协会加强对冷链产业管理者和从业者的培训,增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防护,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运输、销售、加工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时必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同时要加强从业者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要即刻离岗、就医并报告,不能带病上岗,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有关防疫部门应定期对冷链产业的环境检测、从业人员进行核酸筛查,做好信息记录备案,以便及时发现和追溯到处于早期的感染者,把疫情控制在萌芽中。
三是健全追溯体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11月9日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在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两年。在流通环节,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在市场环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风险可控制。建议市场加强环境卫生改造,将冷冻食品区独立分隔以便于查找溯源,同时对冷链行业从业人员也要实现全面的信息可追溯。
四是加强信息发布。国家针对进口冷链食品引发的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并没有禁止进口,而是把控制由进口冷链食品污染可能引发的新冠疫情纳入常态化管理,把风险控制在*低水平,这就为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了政策支持。“公开透明是*好的防控疫情心理稳定剂”,需要及时发布有关冷冻食品相关疫情信息,加强信息公示,充分公布检测情况,公布既要及时,还要详细、具体、全链条,提高信息采信度,畅通信息了解渠道,简化查询操作方法,尽可能做到让消费者能从公开信息中迅速判断自己购买的食品有没有疫情风险。同时,还应对消费者加强有关冷冻食品的科普,做好市场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解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减少消费者对冷冻食品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