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间,加多宝集团发布公告,*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省**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人民法院重审。
图源加多宝官方微博
资料显示,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商标之争”已经持续多年。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2015年2月,广药集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创下了当时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大金额的索赔纪录。
2018年7月,广东省**人民法院对广药集团告加多宝等六家公司侵权一案作出判决,加多宝等六家公司需向广药集团赔偿14.41亿元。加多宝随即回应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向*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加多宝目前正在筹备上市,与王老吉的“商标之争”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本案情况将如何发展仍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