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次征税在税率上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合理设定税率结构,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负。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定为0.3元/件(套、条),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0.2元/件(套、条);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经测算,平均税负水平为1.3%。这样就会对质次价廉的商品压力较大,对质优价高的商品压力较小,能达到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低、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高的效果,从而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以实现优化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的目的。同时,为保证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简化税制,将对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采取同等课税政策,海关将对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易货贸易等9种监管方式下征收出口关税。
据了解,海关总署相关部门从11月初开始研究实施方案,经多次研究,确定了征收纺织品出口税的范围和方式方法;按照对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全口径的征收原则,对目前91种海关监管方式逐一筛选,*后确定对一般贸易、易货贸易等9种海关监管方式征收出口税;同时确定了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征税环节,对出口纺织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在进区环节征收出口税;调整了海关监管作业程序。据有关人员介绍,由于出口纺织品征收出口税没有现成程序可利用,海关总署自11月就开始组织技术人员编制通关程序,目前已基本完成,进入测试阶段,同时在《税收分析监控系统》中增加监控,及时捕捉信息,紧密关注政策实施后的征税及出口情况。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非常重视纺织业的发展,主张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政府希望通过推动产品结构的升级乃至产业升级,逐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现整个行业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而不是通过简单的数量增长挤占别国市场,不是通过打价格战来提高竞争力。
据海关统计,今年我国纺织品出口预计将达到950亿美元,约占世界纺织品出口份额的20%左右,我国已成为纺织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伴随着纺织品出口高速增长而引发的问题也日益突显。
这位负责人认为,从国内看,我国纺织品出口出现“量增价跌”,多以定牌、贴牌为主,缺乏自主品牌。从国际上看,针对中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一些国家夸大中国纺织品的出口能力,给纺织品出口带来众多不确定因素,如设置苛刻而又不合理的原产地规则及特别限制措施等新的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出口构成重要障碍。
他介绍说,为了实现对出口秩序的维护和协调,为出口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符合WTO规则的保障支持体系,我国政府决定在2005年至2007年采取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等八项措施,这不仅完全符合WTO/GATT规则对于现行贸易的处理,而且将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友好合作和交流,推动全球纺织品贸易的稳定发展。
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关税具有透明度高、公正、公平的优点,可以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促进结构优化。特别是相对其它措施而言,征收出口关税更具透明度、可预测性和非歧视性。
该负责人指出,我国主动征收出口税,通过完善关税结构,优化税率,可以促进有效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加速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和加强本国纺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持纺织业的可持续发展。此举还有利于提高出口价格,尽量避免出口量增价跌的现象,同时,这也有利于消除一些国家的疑虑,创造自由、宽松的良好贸易环境。
这位负责人指出,对出口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不但涉及面广,在国际上也将产生大的影响,对我国纺织行业及纺织品出口企业而言,做好相应的准备才能保持积*主动的地位。 他说,我国企业应理解和拥护国家对纺织业的政策导向,避免纺织行业投资过热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了解和掌握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操作程序,如哪些类别的纺织品出口需要征税,如何征税,征多少税,熟悉海关的征税标准和办法,经常、及时与海关进行沟通,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海关反映。有关人士指出,从长远来讲,中国纺织品要加强自身竞争力*重要的是解决长期存在的技术研发、设计能力、产品单一等不足的问题。还要抓紧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企业技术改造,从源头抓起,把好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关,以塑造品牌并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来提升竞争力,配合海关促进纺织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