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新疆克州棉花协会从克州财政局了解到,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预拨资金下达克州,资金总额为152 0173 3840万元。克州棉农本月底将陆续拿上每亩191元的补贴。资金到位后,克州当即将资金下拨到各县市,要求马上进行核审等程序,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以便农户归还今年的贷款,计划明年的生产。并要求在11月30号资金要兑付到农户的手中,目前克州安排了工作组下去专门督导这项工作,同时克州财政也专门安排了一个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做了安排。
据悉,克州今年棉花种植总面积为18.44万亩,此次预拨资金全部面向基本农户兑付,亩均补贴标准为191元,克州此次补贴基本农户的棉花种植面积为8.1万亩,13290户,补贴预拨资金152 0173 3840.1万元。其中阿克陶4.4万亩,8192户,补贴预拨资金840.4万元;阿图什市3.7万亩,5098户,补贴预拨资金706.7万元。
此次补贴资金的发放,将由各县市组织财政、农业、统计、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自治区审定的当年棉花补贴面积,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基本农户。由乡(镇)政府根据县市分解落实的棉花补贴面积、棉花种植证明,以村为单位制作《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基本农户种植面积补贴公示表》,在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实际种棉农户签名,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汇总形成表格,报县市财政、农业、统计、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审核无误的,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补贴资金。
此次棉花补贴发放对象是棉花实际种植者,如土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关系明确,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取现金地租的,财政部门根据农业等部门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将棉花补贴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土地承包费以棉花实物结算或者合同中存在其他共同生产、共担风险、共同受益条款的,可以认定合同相关方为补贴的共同受益人。补贴的兑付要以双方补充签订的棉花补贴分享协议为前提和依据。基层财政部门要把补充协议作为重要凭证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