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2日起,我们加工厂已经按照发布的籽棉收购价格和定价标准,进行公平公正收购,之前收购的也会立即落实价格预补贴工作。”10月13日,七师一二五团棉花加工厂厂长李建军告诉记者。
10月11日,新疆胡杨河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七师财政局分别公布了籽棉收购价格和补贴价格办法,这是七师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首次将棉花的采收、加工由团场组织改为国有企业来实施,确立了企业和职工的市场主体地位。
根据七师财务局公布的《2018年七师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使用办法》,棉花补贴是针对在团场承包身份地和经营地的籽棉种植户,并且将籽棉交售到七师公示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名单中的加工企业,按当年鉴定产量上浮4%为上限享受价格补贴,超过部分不享受价格补贴。凡是到七师国有棉花加工厂交售籽棉的种植户,经各团审核,棉花补贴价格实行“即交即补”原则,折合每公斤籽棉预补贴0.73元,籽棉交售季结束后,对植棉户*终结算重量和鉴定产量比对后进行二次清算补差。
据介绍,籽棉收购兑现和补贴办法全部自10月12日起实行,此前收购的籽棉,按照发布的收购价格和标准,将进行差价补兑。结算方式实行现场定价、现场收购、当日兑现、银行结算的方式,一次性结清兑净。
(来源:兵团日报;记者王丽霞;时间:20152 0173 3840;链接:http://epaper.bingtuannet.com/pc/cont/201810/16/c43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