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农发行下发文件,出台了2006粮棉年度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新措施。
一是积*支持粮食*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在粮食*低收购价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中,要稳妥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要坚持贷款条件,合理确定承贷主体;合理确定延伸收购点,搞好收购网点布局。要对委托收储库点适时发放铺底资金启动收购,依据收购进度及时发放后续贷款,并保证其随时从账户支取资金;督促委托收储库点及时向其延伸收购点提供资金,及时兑付农民售粮款;加强企业账户资金监管。要协调处理好粮食*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承贷主体和收购主体三者关系,督促企业把好收购质量关。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仓容、库存和预计收购量等情况的调查分析,指导企业搞好粮食集并,加强库存管理;对2005年度*低收购价库存稻谷集并和搭建露天储粮设施所需费用,要按照政策从严控制,合理支持,专款专用。?
二是大力支持多元化主体参与粮食市场收购。对经省政府或中储粮武汉分公司确认,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委托收储库点,承担粮食*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要积*贷款支持。对委托收购库点和其他各类收购主体按照市场价自主收购粮食的,要按照总行流转粮食贷款办法积*给予支持,促进多渠道收购局面的形成。
三是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做好棉花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要搞好客户调整,优化信贷群体,积*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企业参与棉花收购。支持重点是改革改制已到位、完成上年度棉花贷款清场任务的原供销社系统棉花企业;符合贷款条件,实力较强、信誉度高、效益较好的棉纺企业、棉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其他棉花产业化龙头企业。要跟踪分析国际国内棉花市场形势,合理确定贷款上限和支持收购价格上限,发挥信贷杠杆对棉花市场收购价的调控作用。坚决制止企业哄抬价格,严肃查处虚增收购数量、人为调低账面成本等信贷违规行为。要严格实行棉花贷款“期限管理、年度清场”,督促企业边收购、边加工、边销售,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益,防范市场风险。
四是进一步做好粮油储备工作。支持储备企业结合轮换计划实施,参与粮食收购。做好中央储备粮油贷款上收中储公司直属企业统贷工作,加强储备贷款和库存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