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棉花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各收购企业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二是严禁无证收购,实行“一证一点”,不准企业自行设立临时收购点;三是严禁向农民“打白条”,企业必须做到现收现付,当日结算,一次结清,不准搞任何形式的二次结算;四是不准棉花收购企业采用自制票据或直接用现金结算的方式收购棉花,以保证国家税收;五是不准未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收购棉花;六是公安、农机、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安全管理,不准在售棉期间设卡向售棉农机户收取任何费用;七是参与棉花企业生产、安全等管理的相关单位由市上统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驻企业检查。未经市棉花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单独对企业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