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拟定于2014年12月召开中国棉花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为做好协会新一届领导机构的换届选举工作,决定在现有会员中采取自荐方式产生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按照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国棉花协会章程,候选人经公示后,参加换届大会选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产生原则
(一)全面性、代表性原则,即棉农及棉农合作组织,棉花生产、收购、加工、经营、仓储企业,棉机制造企业、棉纺织企业、地方棉花协会和棉花研究机构等各个环节,国有、集体、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企业,均应占适当的比例。
(二)候选人的“单位原则”,即由所在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他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常务理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自荐条件
(一)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二)按时缴纳会费,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具有社会责任,热心行业公共事务。
三、其他事宜
(一)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将根据一定比例,采取综合平衡、征求意见的办法确定,并参加选举。
(二)主产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棉花协会,原则上可作为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
(三)个人理事及常务理事候选人,原则上在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力的棉农和专家学者中产生;
(四)非中国棉花协会会员的单位,如自荐成为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须先加入中国棉花协会,取得中国棉花协会单位会员资格。入会程序详见中国棉花协会网站(www.cotton-china.org)―“入会指南”。
(五)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个人应重新填写自荐表。
根据以上条件,请填写《中国棉花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自荐表》,并于11月15日前反馈至中国棉花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赵婧
电话:400-101-7153
传真:010-66053496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