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库点及数量如下:
附件:
重点提示:
1、请各交储企业仔细阅读《2019年度新疆棉轮入实施细则》等有关公告。
2、交储企业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中央储备棉采购合同》,同时将拟交储棉花批次信息提交交易市场确认作为附件。
3、自2月3日起,暂停中储棉武汉公司轮入挂牌交易,恢复挂牌时间另行通知。对武汉公司2020年1月15日至23日(均含)成交的棉花,交货期限统一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4、统一延长其他各库1月15日(含)以后成交棉花的交货期限,由现行的“合同签署后45日内到库并完成初验”暂时调整为“合同签署后75日内到库并完成初验”。
5、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交货的,如承储仓库无铁路专用线,从铁路站点到承储仓库的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交储企业承担。如货物运至承储仓库以外的铁路专用线,为便于提货、减少等待时间,需以交储企业作为收货人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