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款是国家和自治区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促进农民增收而采取的一个新举措,此次补贴坚持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补贴对象为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单台机具补贴*高金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机具主要以动力、耕整地、播种、畜牧机械为主。
去年12月,自治区财政下拨500万元农机补贴资金。为了让农民真正买到质量好、价格适中的农机产品,自治区对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公开招标。喀什、阿克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8个地州16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项目县市的580户农民享受到补贴。补贴方式为财政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