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就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召开媒体通气会,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等出席会议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2007年以来,国家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对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性、保持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副司长罗守全介绍,目前国内玉米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全国玉米产量4491.6亿斤,同比增加178.7亿斤,而2015年消费量仅在3500亿斤左右。同时,国内外主要粮食品种已连续4年多价格倒挂,目前国内外玉米每吨价差高达600多元。
面对粮食市场供求的新形势,原有玉米临时收储政策面临的矛盾日益显现,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对于2016年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刘小南表示,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三个核心原则,积*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与此同时,2016年,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
此外,刘小南表示,为推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将积*采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信贷支持、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合理消化库存等综合性措施。
对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负责人李楠表示,农发行作为**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新的收储机制下,将发挥农发行在支持粮食方面的优势,积*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