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进口棉花的省市由2007年的26个,减少为24个。其中进口棉花总量在10万吨以上的省市有5个,分别是,山东、江苏、上海、北京、浙江。进口棉花总量在1万吨以上的省市有9个,分别是,广东、天津、河南、河北、湖北、辽宁、安徽、福建。
2008年24个棉花进口省市,有18个省市棉花进口减少,占75%。
表中所列的10个省市棉花进口量为200万吨,占2008年棉花进口总量的94%;进口10万吨以上的5个省市进口量为152 0173 3840.3万吨,占2008年棉花进口总量的81.5%。
10个省市棉花进口额为32.9亿美元,占棉花进口总额的94.2%;进口10万吨以上的5个省市进口额为28.5亿美元,占棉花进口总额的81%。
2008年进口棉花的企业由2007年的626家减少到521家。其中民营企业进口棉花109.9万吨,占进口总量的52%,进口额18.1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51%。私人企业进口棉花60.6万吨,占进口总量的28.6%,进口额9.9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8.3%。国有及国有参股企业进口棉花56.4万吨,占进口总量的26.6%,进口额9.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