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在2005—2007年期间,为自治区提供总额为375亿元的信用额度,专项支持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粮棉企业的建设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惟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新疆分行组建10年来,已累计向自治区投放支农贷款2300亿元以上,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此次签署的信用额度,将专项用于支持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地粮棉企业的生产、流通、储备、加工转化、棉花技术设备改造、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国家(地方)储备化肥、糖、肉等领域。双方将按照政府协调、银行融资、企业承贷的方式,企业自愿、政府推荐、银行审查、双方确认的原则,以农发行推荐企业作为贷款优先支持对象,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贷款利率优惠,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代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向协议的达成表示祝贺,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期以来对新疆农业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他希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继续加大对新疆农业的支持力度,解决制约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瓶颈,促进新疆农业大发展,造福新疆各族人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行长郑晖表示,农业发展银行将努力为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服务,在促进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