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一、 审核时间和地点
经财政部批准,我办将于2009年8月先行对疆外申报企业进行异地审核,疆内申报企业于2009年9月进行审核(审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为方便疆外申报企业就近审核,2009年8月初至8月底,我办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设立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办公室,开展疆外申报企业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工作。各疆外申报企业将申报书面材料汇总装订后,邮寄或送达: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2层新疆专员办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办公室,邮编100152 0173 3840,联系电话:400-101-7153 / 88086705
二、 疆外申报企业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鼓励在线提交补贴信息
为了简化审核流程,减少重复申报,我办鼓励疆外申报企业在
(二)在线提交补贴信息要求
1、疆外申报企业上
2、按批填写信息和申报。疆外申报企业进入申报流程后,请按批填写申报信息和提交,提交后系统自动返回申报受理号,疆外申报企业接到申报受理号后,根据提示按批打印单据。在填写信息过程中,如属于新体制棉花,在批次号处请填写“包包检”;如属于自行销售棉花,则“移库仓储”栏无须填写;如属于移库仓储的棉花,“增值税发票”栏无须填写;各单据重量不一致,请按实际重量填写,*后补充说明;如多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个批次,发票号之间用“,”隔开,例如:“09001,09005,09008…”;如发票连号,则用“-”连接,例如:“09001-09010”。
(三)书面材料的要求
1、疆外申报企业请按照在线申报打印的每批单据(加盖单位公章)准备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随后疆外申报企业将在线申报打印的该批单据作为首页,附属证明的材料请按购销合同、码单、检验证书、销售发票或移库清单、铁路货物运单和铁路装运清单的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如一份购销合同包括多批次,请将购销合同放在相关批次前按顺序装订,在**批次后附有关说明即可。其中,铁路装运清单必须提供。
2、在上报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的书面申报材料时,企业将表一《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企业情况表》、表二《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申报表》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上报材料里,一份交给审核人员核对。
3、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件第七条“运输发票抵扣问题,第(一)、(二)条规定:铁路货票中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要求购销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铁路运费由谁负担,铁路货票上必须注明由谁进行增值税抵扣。
三、相关事项
(一)初次书面审核时,为了避免重复申报,我办还将对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输入数据库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确定审核通过,如发现企业有故意重复申报的行为,我办将根据《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细则》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申请出疆棉企业请及时关注新疆专员办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2008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专栏,及时了解出疆棉移库补贴审核相关信息。我办的网址: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专栏网址:
http://www.cottonchina.org/special/gnykbt/index2.php
特此通知。
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ОО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