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不久前,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首次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制度设计,7方面25条具体措施,既管根本,又兼顾长远,为中小企业纾困发展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在我国1.2亿户市场主体中,有3000多万中小企业、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可以说,中小企业是稳就业的主要渠道、保产业链稳定的重要环节,也是保市场主体的关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随着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地显效,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今年二季度以来,中小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呈现持续向好态势,生产效益指标逐步好转,中小企业发展指数连续4个月持平或上升,企业发展信心逐步恢复增强。
当前,国民经济运行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四季度要稳固基础、乘势而上,推动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至关重要。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受疫情影响,资金链紧张、融资难融资贵、抗风险能力不足等一些问题凸显。有一个良好的制度体系作保障,企业的发展才能有根本依托。《意见》将制度设计放在首位,通过与疫情防控以来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等一系列阶段性惠企帮扶政策相衔接,构建起长短结合的多层次政策体系,短期看,有利于助力企业渡过难关,长远看,更能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力量。
瞄准问题靶心,为企业纾困开出“对症药”。在疫情冲击下,资金链问题成为不少中小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缓解资金链紧张,既要源源不断注入资金“活水”,也要为企业拓展市场“铺路”。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等举措,就是靶向施策、直击难点堵点,通过增加订单来源、强化金融服务,让更多中小企业获得直接有效的帮扶政策,更好增强信心、迎难而上。
聚焦创新内核,为企业前行装上“推进器”。通过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助企纾困成效显现,中小企业国内订单、出口订单指数连续7个月回升,营业收入利润率显著回升,但当前,疫情冲击造成的损失尚未完全弥补,推动企业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仍处于“扶上马还需送一程”的关键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着眼长远,更加突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提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此次《意见》将完善创业扶持制度及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机制,就是意在培育和激发中小企业自身应对各种风险的抵抗力。
政策已然出台,要真正落地见效,还需相关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中小企业,让《意见》中的各项具体政策转化为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