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春播即将展开。为稳定棉花生产者、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继续敞开收储,临时收储价格维持不变,收储质量按新棉花标准执行。
《预案》综合考虑保护棉农利益、保持纺织出口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20400元(公重),由于全面采用仪器化检验的新棉花质量标准将于新年度正式实施,收储棉花的质量要求和质量差价率将按新标准做相应调整,具体方式另行公布。
《预案》确定的收储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执行地区为新疆等13个棉花主产省市区,其他产区需要纳入收储范围的,经有关部门研究后另行公布。同时,国家继续委托中国棉花协会按照相关参数测算籽棉收购参考价并向社会公布,交储企业实际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