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5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1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4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岳阳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肉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乐泰洲百货商场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韶山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湘乡市乐必购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湘潭、岳阳、永州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