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西宁市城北区赵涛生鲜超市销售的陇椒,购进日期为2021-07-12,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规定,氧乐果检出值为0.059mg/kg(标准规定应≤0.02mg/kg)。
(二)西宁市城北区赵涛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茄,购进日期为2021-07-12,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规定,氧乐果检出值为0.063mg/kg(标准规定应≤0.02mg/kg)。
(三)海东市乐都区嘉润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芹,购进日期为2021-07-14,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甲拌磷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规定,甲拌磷检出值为0.042mg/kg(标准规定应≤0.01mg/kg)。
(四)海东市乐都区嘉润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陇椒,购进日期为2021-07-14,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规定,氧乐果检出值为0.067mg/kg(标准规定应≤0.02mg/kg)。
(五)大通大润发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白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1-01-08,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六)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通店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日月山陳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2-02,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七)海西中德食品百货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源馨源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青稞香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0-11-01,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八)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如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1-06-06;青海纯正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9-01,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九)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5-03,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十)大通大润发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生态园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美门源小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升/瓶,生产日期为2021-01-06, 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十一)大通大润发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通达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升/瓶,生产日期为2020-03-24, 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