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日电 (记者邱海峰)4月1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12省(区、市)生猪生产恢复和非洲猪瘟防控视频调度会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坚持生猪生产恢复和非洲猪瘟防控两手抓,采取更加务实过硬的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生猪稳产保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非洲猪瘟疫情不反弹。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国非洲猪瘟发生强度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截至3月31日,全国共报告发生6起疫情,共扑杀生猪534头,疫情形势总体趋缓,这对当前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十分有利。但是,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已经形成一定污染面,随着生猪生产加快恢复,仔猪、种猪调运频繁,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有所增大。
围绕生猪全产业链非洲猪瘟防控,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第285号公告,重申防控工作“十不得”,包括不得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要规范实施检疫,不得“隔山开证”;货主和承运人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不得擅自更改生猪运输目的地;屠宰场不得屠宰来源不明、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佩戴耳标或耳标不全等问题生猪,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制度等。
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还印发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此次公告强调,要按照*新方案,规范处置疫情。*新方案对疫点的划定作出调整,明确了差异化管理的要求,针对规模养殖场、放养猪、运输过程中等不同情形下发生的疫情,进行分类指导、精准处置。
涌益咨询总经理郑丽丽认为,非洲猪瘟仍然存在,并且是未来*大的不确定因素。但目前生猪存活率较去年有所提高,且能繁母猪占比增加,将减缓未来肥猪供应紧张状况。
“生猪产能自去年9月份以来,进入逐渐恢复进程。”新发地市场统计部门负责人刘通表示,从产能恢复到毛猪出栏量恢复,还有一个滞后期。但产能恢复是不争的事实,出栏量恢复也指日可待。
农业农村部明确,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查严惩“炒猪”、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加快完善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督促各省于6月底前完成省内车辆备案系统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对接。同时,建立差异化调运监管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并加强基层防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