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检2995批次样品,检出43批次不合格样品。
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152 0173 3840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24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餐饮食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此次抽检的样品涉及: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罐头、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盐、酒类、食用农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食品等品种。
具体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博白县城区锐猛海鲜店销售的“花甲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博白县城区辉记海鲜水产品店销售的“美国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5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博白县文地镇旋意超市销售的“三黄鸡”,不合格项目为多西环素,检测结果为29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四)博白县城区锐猛海鲜店销售的“白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五)兴业县大平山镇公平鱼摊销售的“白鲢”,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检测结果为1.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六)兴业县龙安镇安记海鲜水产店销售的“黄骨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结果为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七)广西汇购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销售的“鲜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10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八)兴业县蒲塘镇东方鲜湿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190000CFU/g,130000CFU/g,150000CFU/g,170000CFU/g,19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⁵CFU/g,M=10⁶CFU/g;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15000CFU/g,7100CFU/g,14000CFU/g,2200CFU/g,24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20CFU/g,M=102CFU/g。
(九)玉林市玉州区杨健麦香包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482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玉林市福绵区百家百货超市销售的“白萝卜”,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测结果为0.03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
(十一)玉林市玉州区香式包子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460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二)北流市大伦镇谢超兰云吞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19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三)兴业县**中学销售的“鲜湿米粉”,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十四)玉林市玉州区谭氏生料粉店销售的“鲜湿米粉(切粉)”,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为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十五)玉林市福绵区添口福面包坊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452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六)容县许定深夜豆浆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781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七)陆川县嘉华百货店销售的“河粉”,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十八)北流市齐壹圆馒头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562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九)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销售的“钳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检测结果为6.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十)北流市新荣镇林鸿油房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26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二十一)北流市鸿连副食店销售的“泥鳅”,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631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二十二)北流市齐壹圆馒头店销售的“馒头”,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结果为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十三)陆川县张春燕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42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二十四)博白县永安镇和谐超市销售的“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605.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十五)玉林市玉州区吕师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检测结果为0.30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二十六)陆川县良田镇百成超市销售的“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117.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十七)容县县底镇金仲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45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二十八)北流市六靖亚生食用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45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二十九)北流市好口福冷鲜食品店销售的“花甲螺”,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21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三十)北流市肥珍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6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三十一)博白县径口镇三育和谐金榜超市销售的“青皮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185.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十二)北流市百鲜海鲜店销售的“花甲”,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31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三十三)北流市百鲜海鲜店销售的“花螺”,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77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三十四)玉林市福绵管理区金穗百货超市销售的“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检测结果为30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十五)北流市鸿连副食店销售的“塘角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结果为5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十六)博白县水鸣镇文裕超市销售的“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测结果为27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检测结果为3.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十七)容县石头圩李树辉熟食行销售的“鸡肉”,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48.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十八)玉州区仁兵玉米馒头店销售的“豆沙包”,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结果为0.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三十九)玉林市福绵区添口福面包坊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458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四十)北流市佳玛特百货超市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8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四十一)博白县博白镇周林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86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四十二)北流市大坡外黎二油坊销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检测结果为39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
(四十三)玉州区仁兵玉米馒头店销售的“玉米馒头”,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结果为0.0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目前,
这些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被相关部门处置并责令下架。
若你发现或购买到其中所涉及的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记得拨打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