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日起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启用二维码追溯系统
3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将于3月12日起正式启用二维码追溯系统,对进入总仓的每箱进口冷链食品授予**的信息溯源码和微查防伪码,可实现信息实时查询追溯。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加强追溯管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不进总仓而直接进入流通环节的“体外循环”行为。按要求,我市将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各项制度。凡进入兰州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经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合格,取得《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并赋码后方可出仓。二维码追溯系统本着“按车赋码,一箱双码、一箱一号、防伪水印”双码运行的原则,对每辆入场车辆按车赋码,每箱赋溯源码、微查防伪码共两个二维码,达到信息可实时查询追溯。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我市将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对进口冷链食品无溯源二维码的经营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示。若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0931—8435390进行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