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确定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评议考核成绩与往年相比有明显进步,予以表扬。
《通报》指出,2019年,陕西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安全保障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陕西省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记者 王江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