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间,泸州老窖针对近期二曲酒“标签门”事件发布公告称,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标签标示不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问题。
此前有报道称,有消费者购买标注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曲酒,包装配料栏标注有高粱、小麦、大米、玉米等字样,以为是纯粮食酒,而配料表*后两项标注了食用酒精和食用香料。因此认为“包装上标注的配料和产品标准号相矛盾,违反国家强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原食药监总局244号文,还称二曲酒两年前在湖南、辽宁、吉林等地监管部门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泸州老窖方面在公告中对此表示,目前市场销售的标注GB/T20821(液态法白酒)的泸州老窖二曲酒是按国家有关工艺标准生产的液态法白酒,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在产品标签上如实标示了所有原料成分。一直以来,在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抽查和委托检验中,泸州老窖二曲酒产品质量、标签标示(含配料表)均检验合格,没有任何政府监管部门认定泸州老窖二曲酒属于不合格产品。
据介绍,2016 年 11 月,泸州老窖对包括泸州老窖二曲酒在内的相关产品制定、发布了严于现行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备案后,更换了产品包装和标签。
泸州老窖公告里还提到,2015 年起,一些人预先购买几万至几十万的泸州老窖二曲酒系列产品囤积,针对产品标签标示问题在全国 20 多个省(市)、自治区发起220 余件司法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终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再审申请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请求也均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