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为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河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严”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分餐、配送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餐食品要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严格控制供餐份数,严禁超范围超能力供餐。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网络视频直播方式,实时向学校传送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配送等信息,接受学校全程监督。
学校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学校食堂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每年春、秋季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高中考期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自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陪餐制度和陪餐计划,每餐由学校领导陪同学生一起就餐,陪餐领导餐前应进入食堂后厨对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人员健康、加工制作过程、饭菜质量等进行检查,餐后做好陪餐记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禁止以个人名义承包或经营食堂,禁止层层转包。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积*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