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5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厂生产的蒲包干(248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宣城市沪宣豆制品厂生产的蒲包干(498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悦方国际中心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安徽李国俊水产品有限公司的泥鳅,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丹霞翠微苑店(合肥)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滁州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安庆市华中东路2#龙狮桥菜市场水产区2#裴仲彪(龙狮桥千万加菜市场)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滁州、宣城、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