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因涉嫌低俗广告被调查恐伤及品牌形象

百检网 2021-12-28

绝味食品缺乏足够的市场开发耐心与用心,对客户不真诚,很多行为表现得更像是急功近利,打着“噱头”来吸引顾客,缺乏长远的品牌发展战略

法治周末记者 代秀辉

这次“双十一”,绝味食品似乎把自己玩“坑”里了。

因涉嫌宣传带有低俗、充斥性暗示,同时涉嫌侮辱和消费女性的广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绝味食品是一家经营自主品牌的、国内规模*大、拥有门店数量*多的休闲卤制食品连锁企业,其以绝味鸭脖闻名全国。

11月27日,法治周末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得到确认消息,该局执法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绝味鸭脖”低俗广告一案。

“目前尚在调查中。*终的调查结果会在网站上进行披露。”长沙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

对于被立案调查,法治周末记者尝试联系绝味食品了解其态度,其工作人员称会转达负责人及时进行回应。但截至发稿,法治周末记者并未收到回复。

对于该事件,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张雷向法治周末记者点评,绝味食品缺乏足够的市场开发耐心与用心,对客户不真诚,很多行为表现得更像是急功近利,打着“噱头”来吸引顾客,缺乏长远的品牌发展战略。

广告屡涉低俗

事情还得从11月初说起。

进入11月的**天,绝味食品在绝味鸭脖天猫旗舰店挂出了一张“双十一”预热营销海报。

这幅海报的画面内容显示,一个女生穿着红色短裤躺着,双脚戴着锁链;文案则是“鲜嫩多汁,想要吗”“抵不住的诱惑”等字眼。

就是这张海报却让绝味食品“摊上了大事儿”。

海报挂出不久,绝味食品就迅速遭到了网络舆论的讨伐。网友直指该广告营销“低俗”“恶心”“把下流当情趣,把低级当趣味”“歧视和物化女性”……

也因此,绝味食品在海报挂出不到两个小时后就被紧急撤下。

11月2日,绝味食品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致歉信。

“针对绝味官方旗舰店的‘双十一’预热海报引发的争议和质疑,我们真诚地接受批评和建议,**时间已撤掉该海报并诚挚致歉。”绝味食品在致歉信中称,“绝味从来都是尊重女性的企业。一直以来,绝味都像在乎自己的产品品质一样在乎用户的体验和感觉,不玩猫腻不跟风!”

然而,事件并未就此打住。

就在绝味食品道歉的次日,绝味食品官方微信再次推送了一篇《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的文章。

该文章的内容显示,一个被刻意打了马赛克的米开郎基罗大卫雕像背景上,向下滑动就会出现一连串包括“都说我嘴唇性感,那是因为我和男朋友总含着绝味鸭脖接吻……“等内容。

至此,仅隔一日,绝味食品官方微信就再次推送涉嫌低俗的文章,迅速引发了公众对绝味食品致歉诚意的怀疑。

与此同时,绝味食品的这一行为还触发了全国妇联主管的《中国妇女报》的强烈声讨。文章指责绝味食品“毫无道德底线,完全罔顾公序良俗,公然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绝味食品官方微信文风就大变了。2016年6月24日、9月29日、12月23日其先后发布《全城找鸭不犯法》《好久不减》《如果这都不算爱》,2017年8月8日发布《高潮》等文章,内容从标题、图片、内文都充满性暗示;还包括公众号小编与评论的互动,在推文互动留言区域,更是出现了作者回复中有“爱爱”“**三次不要停”“大波”等字样。

不过,截至发稿,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包括《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在内的文章已被绝味食品删除。

律师称其涉嫌违法宣传

“绝味食品的这种广告宣传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它这是广告违法行为。”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在赵占领看来,绝味食品在这场“双十一”广告营销宣传中,明显存在带有低俗、充斥性暗示,同时涉嫌侮辱和消费女性的行为。

“广告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因此,我认为它的广告内容是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赵占领说。

食品安全律师刘新武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同样认为绝味食品已经涉嫌违法。

除了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第九条内容,刘新武还认为绝味食品涉嫌违反第三条内容,即“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实际上,绝味食品的行为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长沙市工商局正在对其广告行为进行调查。

“这种广告比较低俗,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赵占领发表个人看法,“说它直接涉黄也不算,因为还没到直接传播淫秽色情的程度;但是,绝味食品其实是在打擦边球,存在暗示引导的行为。”

恐伤及品牌形象

那么,绝味食品为什么要采取如此行为?

“近年来,休闲卤制品领域已经进入到一种竞争白热化的状态,其中以周黑鸭、绝味食品、煌上煌作为代表。”食品专家朱丹蓬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不过,绝味食品在3家的表现中虽然营收体量*大,但是在盈利能力上却是远远不及周黑鸭。”

朱丹蓬分析,在这样的背景下,绝味食品管理层也想去抓住市场的关注,而涉嫌低俗类的营销成为一种搏人眼球的选择。

“低俗类标题的营销往往博人眼球,通常会使公司需要传播的消息高效扩散,达到聚人气的目的。而这,正是绝味鸭脖作为快消品所需要的。”对于绝味食品的做法,朱丹蓬判断。

不过,在朱丹蓬看来,这样的低俗营销方式却无疑是在“饮鸩止渴”。

“这不是一个长远的策略。”朱丹蓬说,“虽然短期内,广告宣传的角度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做法更会伤及到其自身的品牌形象。我认为,绝味食品的内部管理层在这一块还认识不够。”

新浪在绝味鸭脖广告事件发生后的一份民意调查似乎也印证了朱丹蓬的说法。

民调结果显示,高达75.1%的网友表示不会再购买绝味鸭脖产品;同时66.7%的网友认为“开黄腔”式的营销会让绝味食品损失用户。

此外,食品战略定位专家徐雄俊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同样认为绝味食品此举并不可取。

“凡事去做都要符合天道。这一次绝味食品在宣传上引发众怒,遭到批判。我认为*根本的原因是忽视了宣传的本质核心,僭越了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底线。建议绝味食品还是要以产品为中心,把产品做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徐雄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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