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以“大师制茶”为卖点的小罐茶曾引发热议,宣称2018年零售额达20亿元的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下称“小罐茶公司”)也一度成为话题焦点,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类似的产品。
10月21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小罐茶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小罐茶公司因认为小笋(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小笋公司”)、武夷山壹茗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下称“壹茗公司”)、杭州观复茶业有限公司(下称“观复公司”)、横县长春茶厂(下称“长春茶厂”)等未经许可,在“小匠茶”产品中擅自使用了与“小罐茶”近乎完全相同的包装、装潢,向五被告提出了共计515万元的索赔要求。
小罐茶:特有包装由专人设计,小匠茶被指包装高度相似
小罐茶公司在起诉时称,其首创了“小罐茶”系列产品,并聘请了专业的设计团队设计了具有特有性的产品包装、装潢。自2014年问世起至今,小罐茶一直持续使用上述包装,该包装已成为广大消费者识别小罐茶产品的重要标志之一。经过小罐茶公司的运营和宣传,其推出的“小罐茶”系列产品在茶叶领域内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小笋公司、壹茗公司、观复公司、长春茶厂及小笋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大华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小匠茶上使用了与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近乎完全相同的包装、装潢。
小罐茶公司还表示,小笋公司不仅在运营的线上店铺和线下渠道中大量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还涉嫌使用“小罐茶”作为付费广告的推广关键词。据此,小罐茶公司称其因被告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及15万元合理支出。
对此,被告方委托代理人表示,原告销售的小罐茶并非知名商品,且其价格高昂,消费群体有限,市场占有率并不高。小罐茶包装并非原告首创。此外,原被告销售产品的金额差距非常大,普通消费者可以通过价格分辨商品的不同来源,不会混淆。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着“小罐茶”产品包装、装潢是否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涉案被控产品包装、装潢与原告的产品包装、装潢是否构成近似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接受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注册了“小罐茶”等上百枚商标,曾陷虚假宣传风波
小罐茶公司创立于2014年,其创始人杜国楹有“营销大师”的称号,背背佳、好记星、E人E本和8848手机均出自他之手。
今年1月,以“大师作”为卖点的小罐茶曾被质疑虚假宣传。风波过后,小罐茶修改了其官网中的产品介绍,“八位泰斗级制茶大师,坚持原产地特级原料”中的“泰斗级”、“特级”被删除,原表述“坚持传统工艺”更改为“坚持大师工艺”,“大师制作”被更改为“大师监制”。
在进行产品营销的同时,小罐茶公司还申请了一系列的商标和专利。公开资料显示,小罐茶公司获准注册的商标共有220枚,除了多个类别的小罐茶图文商标,小罐、小罐大师、小金罐等均被注册为商标。在小罐茶公司拥有的专利中,包装盒、茶叶罐、茶杯等外观专利占比过半。
与此同时,小罐茶公司也曾数次因商标侵权起诉同行。据天眼查系统公开的诉讼数据,小罐茶公司涉及的侵害商标纠纷共有15起,也曾被指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成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