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等食品样品38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84批次,分别是餐饮食品10批,蛋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71批次,酒类6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糖果制品76批次,调味品28批次,饮料9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方便食品2批次,酒类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及质量指标问题。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圣龙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宁老庄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聚福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臭干子风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徽圣龙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宁老庄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聚福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豆角干风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阜南县苏果超市新村加盟二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洞封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洞封皖酒老白干,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阜南县朱寨镇家顺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阜阳市颍泉区颍州西湖古泉酒厂生产的秘酿,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