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提醒该市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制度、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进口冻品专区存放销售制度,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和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严防严控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风险。
通知指出,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内将其种类、数量等确切信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凡是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柜)前,要核对票据和进货记录,查验“四证”(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四证”等证明的,一律先行封存,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