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星巴克在安徽合肥的**门店推出了代表合肥城市形象的“包公杯”,其目的出于营销策略。不料遭到当地包公后人的质疑,认为此举属侵权。星巴克日前作出回应称星巴克的杯子上有包公形象,但杯名为“城市杯”,并没有对外宣称为“包公杯”。
看到此处,想必千年前的包公也未曾料想自己竟成了颇有争议的“杯具”。不过在这方面包公显得并不孤独。传为美谈的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典故,在2008年的时候,被自称是史学家的纪连海在讲课时说,这其实是因为大禹有“婚外情”。大禹在外治水时和瑶姬有了爱恋关系,瑶姬承认大禹是她的异居丈夫。
除此之外,还有屈原为了畅饮某品牌的啤酒竟不再投江、针对具有坐怀不乱之美誉的柳下惠而注册网名为“柳下秽”在网上发表讨论两性话题的帖子等。正襟危坐的历史人物,正以一种被恶搞的形象重新走进人们的视野。
历史人物也是有人格的,其名誉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早在2001年*高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以往仅就死者名誉权的延伸保护扩大到死者的其他人格要素,包括姓名、肖像、荣誉、隐私以及死者的遗体、遗骨等方面。
法律的规定自然得遵守,但还有一种说法是,名人即便在入土后依旧是“印钞机”。通俗点讲,就是不论恶搞名人或者商业名人的,还是为名人名誉侵权索赔的名人后裔,其中不乏有利用名人来牟利的嫌疑。再通俗点,有些人就是靠祖宗吃饭的。
所以说,每一个历史文化名人背后,活着不管身价几何,死了总会有一本稳赚不赔的经济账,都被以文化的名义,成为今人们发财计划的一部分。只要能让钱途有所依托,无论历史文化人物评价如何、是否存在,都没有分别。更重要的是,要能成为****的拥有者,要沾边,成为历史文化名人的“业主”。
回头再看那试图找星巴克维权的包公后裔们,也注册了以包公形象为主的商标,并以该商标生产出售一些食品。所以后裔们对于星巴克的“包公杯”到底是感情上不能接受还是利益上不能接受,本身就值得去深思。或许这里面藏的东西,纵然包公复活,也估计难以断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