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7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9大类,其中合格样品2939批次,不合格样品32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质量指标等。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昆明吉安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美味牛肝菌,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昌宁县天天日用消费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龙陵县龙山镇腾丰忠信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牟定县煌佳烤卤店销售的卤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楚雄市鹿城镇李秀芳烤鸭店销售的卤猪舌,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宜良县匡远镇刘跃芝小吃摊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龙陵县龙山镇腾丰忠信超市销售的黄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七)元阳县新街镇刘志奇烟酒商店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元阳县新街镇杨氏酒坊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保山润兴万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十)祥云杨金武卤肉店销售的卤猪肘,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祥云朱加波卤肉摊销售的猪肘子肉,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施甸县新网商贸有限公司仁和店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保山家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施甸大众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元阳县醉虾烧烤店销售的,标称建水县谷正香酒坊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元阳县牛角寨镇琼珍酒厂生产的谷子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昆明市五华区龙果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昆明市西山区雯斌冻品店销售的麻辣香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八)唐记卤菜店销售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九)勐海王恒芳卤肉店销售的卤猪肘,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老街兴市场(施其仙)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姚安县家世界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隆阳区爱惠多超市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昆明市官渡区韩四祥禽蛋经营部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五)罗平县红松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昆明市西山区腊蜂蜂业经营部销售的百花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凤庆福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昆明爱窝窝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廊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牛肉,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三)巍山县天天校园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璧山区喜洋洋食品厂生产的素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四)富源县富村镇联达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昆明七彩明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昆明七彩明朗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禄丰县仁兴镇鸿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面皮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水县赵剑小卖部销售的,标称陆良县如意麻辣丝厂生产的麻辣土豆片(切片型)(薯类食品),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呈贡兴呈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条(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