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3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764号),涉及东胜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胜区佰盛源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一):塞星压榨胡麻油;生产日期:2021年06月25日;抽样基数:2700ml;检验问题项目:α-亚麻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二):塞星纯香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1年06月24日;抽样基数:2700ml;检验问题项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佰盛源生活超市经营的“塞星压榨胡麻油”和“塞星纯香葵花籽油”:α-亚麻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款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款的规定,责令立即予以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1、立即召回该批次存在风险的食品;2、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佰盛源生活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3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764号),涉及东胜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符合风险监测要求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东胜区佰盛源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一):塞星压榨胡麻油;生产日期:2021年06月25日;抽样基数:2700ml;检验问题项目:α-亚麻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二):塞星纯香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1年06月24日;抽样基数:2700ml;检验问题项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东胜区佰盛源生活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生产日期为2021年06月25日的塞星压榨胡麻油,规格:900/桶,共购进12桶,已销售4桶,库存8桶。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生产日期为2021年06月25日的塞星压榨胡麻油,规格:900/桶,共购进12桶,已销售4桶,库存8桶。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库存全部下架,并已退回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为2021年06月24日的塞星纯香葵花籽油,规格:900/桶,共购进12桶,已销售5桶,库存7桶。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库存全部下架,并已退回生产厂家。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胜区军萍食品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中粗粉;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4日;抽样基数:2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军萍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的中粗粉,经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军萍食品加工厂现已经向东胜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东胜区军萍食品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中粗粉;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4日;抽样基数:2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东胜区军萍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该批中粗粉20kg,销售20kg,货值金额88元,剩余0kg。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