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吴丽玲)由于近期阴雨连绵,草地上野生蘑菇大肆生长,厦门、莆田两地接连发生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为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近日,市食安办发出警示提醒广大市民,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据悉,夏季气温较高,雨水充沛,是野生蘑菇生长旺季,也是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可以说,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据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食品经营者更要加强管理,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携带吃剩的蘑菇,或留存毒菌影像,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据介绍,餐饮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