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朱俊杰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通告》,通报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情况。结果显示,包括酒类、食品农产品在内的2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4批次不合格样品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为蒙自佳农活禽销售部及陈氏活禽店销售的乌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元谋县华晨商贸有限公司及元马农贸市场个体户李虎云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质量指标不达标产品,是普洱市尹家湾酒厂生产的干巴哥酒(小曲固态法白酒),该产品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据分析,乌鸡中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有可能是养殖户为快速控制乌鸡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使用抗疫药物,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药物残留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有可能是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小贴士
1.甲氧苄啶为一种广谱抗菌药,常与磺胺类药物一起使用,因此也被称为“磺胺增效剂”。长期食用甲氧苄啶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头痛等症状,还可能造成肝肾损害。
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